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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台大醫院爆發器官捐贈分析核對資料出錯而導致愛滋病傳染的重大醫療疏失。這讓我想到國內捐贈器官的流程往往必須透過層層不同單位的資料傳遞,在不同醫院之間由於病歷並不相通,所以行政作業上難免耗時較久,且萬一當中有一環節有所疏漏,或人員上的作業疏失,難保不再出現第二次重大疾病感染的器捐案,台大醫院愛滋器捐案,日前檢調單位正兵分多路調閱台大、成大的器捐病歷及SOP流程資料,但這些都已是事後的司法問題,傷害面已然造成,對於病人而言這又是何辜呢?我常常在想如果台灣各大小醫院與診所的電子病歷資料均能互通有無,形成一個國人統一的大型健康病歷庫,或許在疾病治療上能夠更減少誤差。過去也曾出現過醫院所儲存的病歷不夠完整,而導致疾病診斷出錯的問題。我從小時候就曾有過同樣的檢查在一個醫院才剛剛在最近檢查過一些項目,但後來到另一家醫院看病,另一家醫院由於沒有我的病歷資料,許多檢查必須重頭開始做的情形,感覺既費時也費資源。我也曾詢問過一些醫師,但醫師認為若要病歷資料庫完全互通,這在現行制度系統上有其困難,包括國家又得花一大筆錢建構這類的統一資料庫。且有些病人說不定還有隱私上的問題。但我覺得類似愛滋病、梅毒與其它更高感染性的疾病,有時候如果是為了病人的隱私而不能流通病歷資料,那對於一線的醫療人員也是安全上的隱憂。最近聽說有人提議要修法讓重大疾病患者的資料能夠建立在身分證資料庫上,然後透過身份證條碼一刷,就可以判讀,這也許是一個較正確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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