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臺灣省參議會舊大樓(引用自維基共享資源)
圖片:現今的行政院大樓,往昔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舊址。(引用自維基共享資源)
去年的十二月,走在總統府的附近,我曾和一個老人聊天,那位老人他向我訴說了滿多的歷史故事。而其中他提到了他小時候所看過的二二八,他說臺灣現在能夠擁有和平,真的應該好好的珍惜,不應該再有族群與政治上的清算鬥爭和紛擾了。尤其,任何想要重新激起鬥爭和讓臺灣可能再度陷入混亂的理由都不應該被合理化。而那些早期曾為民主與和平努力的人們也不應該被遺忘。尤其是那些自始至終都曾相信民主會在這個島嶼上實現的人們,像是王添灯先生。其實二二八事件很複雜,至今也許誰也沒辦法完全說明那整場事件及其後續一連串事件的來龍去脈。然而那些早期曾在台灣努力的人們,其實他們一直與我們同在。
王添灯先生,在日治時期畢業於成淵中學,畢業後擔任新店莊役場庶務主任,但在任內直言不諱的他就曾因涉嫌抗日言行而遭日本警察禁錮。後來他有鑒於日人經常輕視侮慢傳統中醫,因此積極參與振興漢醫運動。這個運動也曾被另一位在官方任職的杜聰明醫師所認同。但實際上傳統醫學振興其實直到改朝換代,甚至一直到現今都還是遙遙無期。臺灣始終沒有真正讓中醫教育成為顯學。後來王添灯先生參與了臺灣地方自治聯盟積極追求臺灣的議會民主與地方自治。1931年之後,隨著日本軍國主義盛行,日方到處取締各地政治活動。王添灯先生開設文山茶行進行茶葉生意,但私底下仍持續在各方面盡他所能的努力在民間談論臺灣地方自治問題。
時局變化很快,在十五年之內,日本從極盛的軍國擴張到中國戰場膠著再到太平洋戰爭的全面潰敗。『臺灣光復了!臺灣光復了!』送報童的聲音傳遍大街小巷。對於當時不少曾在總督府體制下爭取自由民主的知識分子而言,他們對這個接收臺灣的新政府充滿盼望。不少知識分子早在總督府時期就曾熟讀孫中山所撰寫的《三民主義》和《建國大綱》,尤其《建國大綱》當中所訴及:『每縣開創自治之時必須先規定全縣私有土地之價...若土地因政治之改良、社會之進步而增價者則其利益當為全縣人民所共享而原主不得而私之。土地之歲收、地價之增益...用以經營地方人民之事業,及育幼、養老、濟貧、救災、衛生與夫種種公共之需』等描述。都讓知識分子十分嚮往,那正是臺灣知識份子追求多年,那個地利盡歸人民的地方自治。
圖片:1945年學生慶祝臺灣光復的活動(引自史海沉浮網站)
二戰結束後,曾在中日戰爭中組建臺灣義勇隊加入抗日作戰的李友邦,也在1945這一年回到台北,籌組「三民主義青年團台灣區團」。在當時許多台灣知識份子期待加入新政府的氛圍下,地方仕紳和學者響應號召,紛紛加入,全台各地共有10個分團,會員一時多達3萬多人。而王添灯先生也同樣參與了三民主義青年團,在這個團體當中活躍著,並在同一年成為三民主義青年團臺北分團主任。三民主義青年團是蔣介石在1938年7月9日於武昌正式成立的。當年蔣介石成立這個青年團曾經真的希望拉攏很多各地的年輕人加入,並且產生制衡黨內那些越來越腐敗的大老們的新興力量,同時也借由這個新的三青團來拉攏來更多喜歡左派思想的年輕人,防止他們被共產黨所吸收,甚至有意以三青團來分散合併共黨的年輕勢力。並作為制止舊勢力貪官汙吏的社會清流。但是蔣介石應該沒想到自己後來反而更加走向他自己原先所曾親口說過的那些政治缺失。他自己重用一大堆無能卻又喜歡弄權的官僚,然後又聽信各類的讒言,很多時候自己被蒙蔽了還不自知,讓整個國家的貪官汙吏越來越多。而三民主義青年團的年輕人大多數都是滿腔熱血,真正去想要實踐孫文主義的一群人。於是這個三青團在國民黨墮落後,便和國民黨越行越遠了,在各類政治行動上三青團逐漸有它不同於國民黨黨部的獨立性與基調性。隨著國民黨在各地的吏治越來越敗壞,到了1946年三青團甚至認為國民黨黨部背離孫中山的理想。因此想要自行組黨,這對於在國共戰爭當中一再失利的國民黨而言可說雪上加霜,國民黨高層當然不願意坐視三青團獨立出去,蔣介石最終動了要把國民黨與三青團重新合併的想法。於是在大陸,國民黨逐漸開始了解散三青團的規劃,但遠在臺灣的三青團辦公室卻還不知道大陸的政治動態。時局很快速地從抗戰勝利的光明演變成各類黑暗社會問題一個接著一個的爆發,南京爆發銀行擠兌潮,上海則出現工人失業的遊行。1946年1月15日,入台的中華民國政府辦理公民宣示登記,一個月後宣示登記的民眾達239萬餘人,占全臺二十歲以上成人的91.8%,這是當時的祖國熱盛況。然而臺灣人不知道戰後的喜悅其實沒有辦法持續太久,在對岸的中國大陸,抗戰才勝利不到幾個月,有些地方的國共戰爭已然開打。而國民政府在接收臺灣所初成立的『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也不是個健全的行政機構。派來接收臺灣的軍政人物包括陳儀等人也很多素行不良。臺灣沒多久也開始逐漸出現吏治的問題。
也就在1946年這一年,熱血為民的王添灯先生從當選臺北市參議員到當選臺灣省參議員,雖然當時的民意代表是採間接選舉所推選出來,但能夠獲得地方鄉親的鼎力支持,這也正代表著很多臺灣仕紳和知識分子所對王添灯先生多年努力的肯定和支持。而王添灯先生在當選第一屆臺灣省參議員後,曾多次表示以三民主義為依歸,追求政治民主化與經濟近代化的目標。他家中還珍藏著孫中山『天下為公』的墨寶,覺得這四個字就是他人生的準則,在這一年他自己也寫下最著名的名言:「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王添灯先生早在參選臺灣省參議員時就充滿熱血並且信心滿滿。他在1946年受邀至廣播電台時,即對全臺民眾發表具體政見。以下為他所發表:
《我的政見》
王添灯 播講 民國三十五年四月
省內諸位兄弟姊妹,鄙人就是剛才受介紹的王添灯。原來不過是一介經營茶葉的商賈,平素雖抱一片愛國至誠,因自顧才疏學淺,又秉性愚魯,缺乏經驗,本不敢興談國家社會之大事,日前因諸同業諸先輩極力推舉,乃立為臺北市參議員候選人,不料受市民之愛顧,僥倖當選,既覺責任之重大。這次諸同業諸先輩又極力勸鄙人為省參議候選人,本不敢當。然諸同業諸先輩之好意已難固辭,且古人有言:「國家興亡,匹夫有責」,雖短陋無才,亦不得不勉為出馬。如是,一則以盡國民一份子之義務,二則或可以策勵抱才高隱之賢士出而為國家努力。 回顧我中華民國國運自建國以來三十餘年,可謂艱難重疊,原來推翻滿清以後,本可徹底革除其陋政,建設獨立自由之近代國家,獲得國際上之平等地位,不幸軍閥官僚政客多缺乏國家觀念,祇顧一己私利,勾結帝國主義割據地盤,以致內亂不息,阻害近代統一國家之建設,不勝痛心。最近日本帝國主義為達其制霸東亞之野心,發動直接武力侵略,進犯我疆土。幸賴上下四億餘萬同胞不惜犧牲,繼續八年間之英勇抗戰,間得諸友邦之援助,乃能打敗日本帝國主義,獲得全面之勝利;現外患雖息,建國未成,而國際情勢乃不容吾人高枕安臥,倘不及早建設民主富強之統一國家,恐永不能脫離半殖民地之地位,而立於國際之林;以此不顧卑陋鄙見,望諸位兄弟姊妹高平。凡國家建設之程序,社會發達之步驟,莫不有階梯,故為國者須認清現實,以定期施政綱領,舉凡必須而可能之事,盡速為之,若必須而可能之事,可為而不為,則是反動。反此,雖必須而尚不可能做之事,而強欲為之,則徒勞。禪語有言:「照顧腳下」,此語真是意味深長。鄙人秉此精神,認為中國目前所應急速實施的,尤其是在目前臺灣非實施不可的如下:
〈政治革新主張〉
每個中華民國國民,不論上下,不分黨派,都應誠心誠意大公無私提出一切力量,為建設民主政治而奮鬥,民主統一國家才能實現,所以應該:
一, 保障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之自由,以除人民政治生活之一切障害。
二, 制定適合民主精神之普通選舉辦法,以利各級真正民意機關之確立。
三, 省市縣鄉鎮等各級首長,應即實施民選,以免官僚把持政治,阻害政治之民主化。
四, 使人民能得行使罷免權,以加強各級行政首長之政治責任。
五, 最近之五五制憲國民大會代表之選舉,在臺灣必須附於民選。
六, 在臺灣應即盡量登用省內賢能清廉之士,以免貪官汙吏之跋扈,移植壞風氣於省內,至少上面幾點都能夠實現,政治才能民主化,而民生也才有保障的可能。
〈經濟民生主張〉
七, 實施全盤的計劃經濟,以謀都市與農村之平衡發展。
八, 鑛山、電氣、交通、水利、森林、保險及大規模企業組織應盡歸省營,或使合作社承辦。
九, 設置各級之官營事業監督委員會,以期其合理經營,並調整官營事業與民營事業之關係。
十, 推盡各種合作社之發達,以謀生產與消費之合理化。
十一, 確立耕作權制度,制定最高小作料,以保障農民生活。
十二, 推進共同農場,加強農事改良指導,以資農葉生產之進步。
十三, 實施糧食及肥料之省營,規定公證價格,以期生產者與消費者之公平負擔。
十四, 實施八小時勞動制,並制定最低標準工資,及依物價指數之變動而增減之工資制度,以保障工人生活及產業之安定。
十五, 制定保護少年工、女工之法規,以保護母性及年少國民。
十六, 實施高度累進稅,整理一切苛捐雜稅,統一稅制,減輕人民之負擔。
十七, 吸收游資以充產業復興資金,增加生產,防止貨幣膨脹,抑平物價安定民生。
十八, 實施省市縣鄉鎮等各級行政機關之計劃預算,排除成本預算。
十九, 實施官吏之身份、薪俸、懲戒、任免之制度,公正保障其生活,以絕貪污行為。
二十, 實施名實具備的義務教育制度,保障教職員之身分、薪俸,以期教育之進步。
二十一, 加強大學高專之理工各科,以提高科學水準。
二十二, 實施徵兵制度,設立陸海空軍幹部學校以鞏固國軍基礎。
二十三, 特別保護高山同胞,提高其社會地位及生活水準。
〈社會除弊主張〉
一, 趕快修復鐵道等交通機關,以保全旅客之性命及貨物之暢運。
二, 對於因貪汙行為致阻礙建設之官吏,即刻從嚴懲辦。
三, 確立恢復公私產業生產之對策,以便救濟失業者並調節物價。
四, 禁止一切重要產業之資材機器輸出省外。
五, 日產之接收及處理需經各級民意機關之協贊,並報告其經過狀況。
六, 政令須統一,不應各機關都得發號施令。
七, 日常治安行政須由單一執法取締機關主持,其他機關應佔在協助地位,不應各機關都能任意捕人或截押物件,以維民權。
八, 關於衛生設施需即刻設法,尤其是各港口之防疫應嚴密實施,並取締不法進口。
九, 召集經受日軍訓練之本省青壯年兵,加以短期間之訓練,以協助省境之保衛。
十, 官營事業應即改變其提高官產品價格、誘導物價膨脹之作風。
十一, 不論官吏,不論民間,都應體得法治精神,奉公守法,官吏不可有貪污及濫用職權或越權之行為;百姓亦不可為私利而製造貪官汙吏或倚勢犯法,倘有此種行為者須從嚴懲辦。
此後他在省參議會兩次大會期間,發言達81次,質詢28次,個人提案13次,聯名提案41次,耿直敢言,糾舉貪官污吏,人稱「鐵面議員」。但也因此惹火了許多地方權貴與貪官污吏。這時期,貪官污吏開始反制這些社會上的清流,而陳儀則囂張跋扈,並且多次坦護那些貪官污吏。1946年6月王添灯先生接替飽受陳儀壓力的人民導報社長宋斐如,而繼續擔任《人民導報》社長,持續不斷為社會發聲,宋斐如早在抗戰期間便為孫中山的兒子孫科做事,後來也是中國國民黨臺灣省黨部的重要成員,但在後來二二八事件爆發期間也同樣逃不過政爭迫害而死。沒多久王添灯先生在《人民導報》刊登文章抨擊高雄市警察局壓迫農民,而遭當時的特務系統所控告。臺灣越來越亂,王添灯先生雖然屢次遭受危險,但仍硬頸為民喉舌,他認為自己本來就是為三民主義所規範之事來努力,自己問心無愧。那些貪官汙吏才是有愧於民。那一年曾有貪官汙吏假借名目將臺灣物資輸往上海營利,王添灯先生疾言厲色地糾舉他們,但在一番質詢後,卻懇切地說:「我是為國至誠,所以言出於衷,如果你不喜歡聽,請見諒,但希望你不要讓臺灣的經濟殖民地化,拿出良心,救濟大量的失業者,望你為國盡忠,為民族盡孝。」他是真正的真情流露,他是真正真心想讓心中理想的願景,那個三民主義中所描繪的民主自由、平均地權、全民均富的景象在這個國家實踐,尤其是在臺灣就能率先實現,但事與願違。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權力過大,參議會的監督質詢權權力太小;加上時局混亂,很多中央派駐的官吏品性不佳,行政長官陳儀不僅專橫弄權又不斷蒙蔽島內事實,使得正忙於內戰與各項經濟困頓的南京政府對臺灣政經日益動盪的情形無從了解,甚至還誤解臺灣島內已開始出現新一波內亂的潛勢。這一切局面已不是王添灯先生這些臺灣的熱血知識份子所能扭轉。
圖片:228事件中民眾包圍專賣局台北分局並焚燒專賣局設備(引自史海沉浮網站)
1947年二月底,228事件爆發了。積壓已久的民怨終於導致了局面一發不可收拾。曾作為三民主義青年團臺北分團主任的王添灯先生,秉持著自己在日治以來所對民主的信念,以及他所對於三民主義的了解,在出面擔任「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宣傳組長時草擬了《三十二條處理大綱》。這是國際上十分馳名,也是臺灣人在戰後爭取民主訴求的首次重要的歸納。 一,制定省自治法為本省政治最高規範,以便實現國父建國大綱之理想。 二,縣,市長於本年六月以前實施民選,縣市參議會同時改選。 三,省各處長人選應經省參議會(改選後為省議會)之同意,省參議會應於本月六月以前改選,目前其人選由長官提出交由省處理委員會審議。 四,省各處長三分之二以上須由本省居住十年以上者擔任之(最好秘書長,民政、財政,工鑛,農林,教育,警務等處長應該如是) 五,警務處長及各縣市警察局長應由本省人擔任,省警察大隊及鐵道工鑛警等察卽刻廢止。 大,法制委員會委員須半以上由本省人充任,主委員由委員互選。 七,除警察機關之外不得逮捕人犯。 八,憲兵除軍隊之犯人外不得逮捕人犯。 九,禁止帶有政治性之逮捕拘禁。 十,非武裝之集合結社絕對自由。 十一,言論出版罷工絕對自由廢止新聞紙發行申請登記制度。 十二,卽刻廢止人民團體組織條例。 十三、廢止民意機關候選人權覈辦法。 十四,改正各級民意機關選擧辦法。 十五,實行所得統一累進稅除奢侈品稅相續稅外不得徵收任何雜稅。 十六,一切公營事業之主管人由本省人擔任。 十七,設置民選之公營事業監察委員會、日產處理應委任省政府全權處理各接收工廠礦應置經營委員會委員須過半數由本省人充任之。 十八、撤消專賣局,生活必需品實施配給制度。 十九,撤消貿易局。 二十、撤消宣傳委員會。 二十一,各地方法院院長各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全部以本省人充任。 二十二,各法院推事檢察官以下司法人員各半數以上省民充任。 二十三,本省陸海空軍應儘量採用本省人。 二十四,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應改為本省政府制度,但未得中央核准前暫由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之政務局負責改組,用普選公正賢達人士充任。 二十五,處理委員會政務局應於三月十五日以前成立其產生方法由各鄉鎮區代表選擧,該區候選人一名然後再由該縣市轄參議會選擧之其名額如下:臺北市二名,臺北縣三名。基隆市一名,新竹市一名、新竹縣三名、臺中市一名,臺中縣四名,彰化市一名,嘉義市一名,臺南市一名,臺南縣四名,高雄市一,,高雄縣三名,屏東市一名,澎湖縣一名,花蓮縣一名,臺東縣一名,計三十名。 二十六,勞働營及其他不必要之機構廢止或合併,應由處理委員會政務局檢討決定之。 二十七,日產處理事宜,應請准中央刈歸省政府自行清理, 二十八,警備司令部應撤消,以免軍權濫用。 二十九,高山同胞之政治經濟地位及應享之利益,應切實保障。 三十,本年六月一日起,實施勞働保護法。 三十一、本省人之戰犯及漢奸嫌疑被拘禁者要求無條件卽時釋放。 三十二,送與中央食糧一十五萬噸要求中央,依時估價撥歸臺灣省。
其實當中的第一項,也就是:制定省自治法為本省政治最高規範,以便『實現國父建國大綱之理想』。要知道,在二二八的前一年,也就是1946年12月25日制憲國民大會就已議決通過《中華民國憲法》並於,1947年1月1日公布實行。而憲法的施行正是孫中山所提的建國大綱的第三階段:憲政時期,也就是結束黨治,施行憲政,地方自治,主權在民。所以盡速制定臺灣省自治法合情合理。另外後面的有關本省人員的多項保障條款這也是針對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之後,許多高階官吏以及軍警都是由中央所調派的外地人,缺乏對於臺灣本地的了解,且良莠不齊,往往不僅在一些溝通上不良,更有一些官僚作風的軍政人員時常不按牌理出牌。而這也是導致官民之間時常發生衝突的原因,因此將更多的官員委以本省籍擔任,並且例如各地方法院院長和各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全部以本省人充任,再以中央派駐的人員作為協助,這是比較好的處理方式。可以讓很多不明白臺灣現狀的駐派人員逐漸熟悉並了解臺灣從日治以來的一些法規和慣例,並且能夠讓一些行政管理作到更為確實。同時孫中山的建國大綱當中本來就有『人盡其才』的重要觀點,而所謂人盡其才,其實便是要知人善任,善任地方俊傑,並使得地方自治能夠更加推動得宜。關於『日產處理事宜,應請准中央刈歸省政府自行清理』以及『警備司令部應撤消,以免軍權濫用』這些也都是針對政府接收臺灣之後一些軍務人員時常沒有按照法規行事,使得很多日本總督府時期的地目和各類資產發生錯亂,並且有官員假借協助內戰事項而中飽私囊。王添灯先生早在臺灣省議會參議員任期期間便多次直言不諱,抨擊政府各部門貪污與枉法的事情,並希望能夠整頓吏治,讓建國大綱的理想能真正在臺灣實踐。其它有關『高山同胞之政治經濟地位及應享之利益,應切實保障』這也是呼應建國大綱第4條當中所說:「對於國內之弱小民族,政府當扶植之,使之能自決自治。」而早在日治時期,很多原住民便失去他們原有的聚落生活範圍,並且過著清苦的日子。這樣的情形在國民政府接收臺灣之後也未有改善。因此是急需改善的。而勞働保護法就是後來的勞工法,保障基本的工時和合理的雇傭關係,這個部分是承繼日治時期以來,總督府後期就有規範的相關勞工規定。而實際上這也仍然呼應孫中山思想中:為改良勞工生活狀況,國家應實施保護勞工之相關法規。這一重要原則。而針對本省人戰犯和漢奸嫌疑的無條件釋放,則是針對國共戰爭以來,一些臺灣人被捲入其中成為叛亂嫌疑犯,或是有些依然背負對日通敵等罪,但很多都是很子虛烏有的『想像罪』,政府應該要做到的是維護人民免於受到戰亂的侵襲,而不是動不動就懷疑百姓想要搞叛亂。最後一點,『送與中央食糧一十五萬噸要求中央,依時估價撥歸臺灣省』,也同樣是針對很多官吏假借援助內戰事項,但實際上卻中飽私囊的情形。台灣省是最後才加入到中華民國的省分,並不是說台灣省不願意協助中央平亂,而是在資源分配上應該要合理。
以上便是王添灯先生在總結日治時期爭取民主以來,以及他所對於三民主義和建國大綱規範事項的了解,所提出妥善處理二二八問題和協助當時中央政府盡快恢復台灣省穩定的重要措施。然而這個曾在三民主義青年團當中的優異知識份子,最終,他所為島內和平所盡的最後努力也還是失敗了。
圖片:王添灯先生(引用自維基共享資源)
國民政府中央片面聽信陳儀等人的栽贓和充滿蒙蔽的諸多會報,即將在3月8日派遣國軍部隊抵台展開『鎮壓叛亂』的行動,陳儀並宣布「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是為非法。王添灯先生在台灣漸趨混亂之際的某一天忽然要兒子王政統前往大連,王政統不明白父親的用意,但仍然遵循父親之意前往大陸。後來將兒子送離台灣之後,曾有人勸王添灯先生還是盡早避難吧,王添灯先生卻說「政統已去了香港,我沒什麼掛念」,他說著這句話的同時,內心應該充滿著灰心喪志與悲傷吧。那個民主的夢,也許他有身之年看不到了;甚至期望總督府時代結束後臺灣能夠有著和平富庶的日子,也許他有身之年也看不到了。把兒子送走也不過是傳統孝道當中的『留後』罷了。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三月10日,王添灯先生即將被捕離世的前夕,王家家人在家中聚會,當時家人都勸王添灯先生從屋後淡水河坐船到故居新店避一避,王添灯先生只淡然說:「我為台灣同胞做事,並沒有做壞事,為什麼要逃走呢?」那一晚王添灯先生堅持沒有走。世局無奈,國家混亂,家鄉昏暗動盪,彷彿天地之大卻無容人之所。家人在夜間聊天聊到十二點多,其中包括王添灯先生十七歲就讀北一女三年級的女兒王純純。隔天一早都還沒六點就有人急切敲門,之後王添灯先生就被帶走了。此後這一位一生為國為民,並且堅信三民主義的理想必定能夠實現的王添灯先生遭到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命令衛兵淋上汽油活活燒死,屍體並且丟入淡水河,再也找不到了。張慕陶是二二八後一系列事件期間無理與非法逮捕各類知識分子最狠烈的軍頭之一,而且很多被害者甚至都還是國民黨的忠誠黨員或是三民主義青年團的成員。所以現在有些新聞評論者說那時期只要有黨證就可以在當時的混亂當中萬無一失了?才怪。在那個混亂與暴戾官僚橫行的年代,就算你有黨證也沒有用,只要你的思考有問題,或者可能有嫌疑,都會被帶走。這種事情其實在上海、在南京等地也是如此。那是個人民困苦的年代。白色恐怖從國共戰爭開打後開始蔓延了整個中國。而後國民政府戰敗到臺灣,對岸開始面臨另一股紅潮下的文化大革命、三面紅旗、三年大饑荒等等諸多的災難。但臺灣則繼續著白色恐怖,一直延伸到1987年解嚴後,才在一連串的民主風潮中結束了恐怖期。
圖片:廖繼春,淡江風景。淡水河很美,但臺灣也有很多歷史在這裡發生。(引自視覺素養學習網)
時至今日,當年很多王添灯先生所憧憬的三民主義和地方自治理想,已經有很多都已實現了,甚至在人民普選的規模上還遠超乎王添灯先生當時的想像。然後眼下的臺灣也有著王添灯先生所想要看到的和平與穩定。然而,王添灯先生的願景真的全部都實現了嗎?三民主義說到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實際上直至今日,罷免權還經常被民意代表自己加以自肥壓制,而後面兩個權力則根本還有很多細項尚未制定。王添灯先生有鑒於一些有錢人常常壓迫勞工,而在其政見提到『實施八小時勞動制,並制定最低標準工資,及依物價指數之變動而增減之工資制度,以保障工人生活及產業之安定』,但他恐怕見到今日的無薪假、責任制、超時工作等更多壓榨勞工的名堂,應該也還是會嘆息吧。王添灯先生生前最厭惡的便是貪官汙吏,同時在作為民意代表期間也持續秉持著公正的問政態度,從來不去作營私之事。那時候的民意代表真的就是人民的表率,一心為國,剛正不阿。但現在的很多民意代表卻是被人民所不信任,立法委員常常成為國民最討厭與最不信任的對象,常常很多工程都會被立委關說,然後立委往往所作之事不是為了政黨利益就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政見什麼的通常都在騙人。那個大賢者民意代表的時代已經離我們很遙遠很遙遠了。臺灣,每回到了二二八,就上演著各類意識形態的爭吵。但是很多時候,我們不妨回到那個時代的背景,看看當時的知識分子想要的願景是什麼吧?今時的某些當權者,某些身在為民喉舌民意代表位置上的政治人物們,又一個二二八的夜晚,當你們望向那些早期知識份子同樣望過的島嶼天空,你們是否有真心為民服務呢?